【導演:蓋瑞葛雷,編劇:寇特溫默】
【主演:傑瑞德巴特勒、傑米福克斯、蕾絲莉畢柏、邁可坎邦】
自從看了《P.S.我愛你》,就一直對傑瑞德巴特勒有一種莫名的好感,因為一向對電影哭點很高的我,竟然也被這部片逼出不少眼淚,因此當我在租片店看到《重案對決》就毫不猶豫的租下他,當然我對於這個類型的題材很有興趣也是原因之一,只是他們的片名實在都取得很像,諸如《下流正義》、《非法正義》、《非法制裁》、《私法制裁》...,我真的分不清楚到底誰是誰,以至於我之前才一直沒去看!所以這次看完《重案對決》就一定要來記錄一下,免得下次又把他跟別部電影搞混了!
【這是一場屬於傑瑞德和傑米的對決】
你認為這個世界上有真正的「正義」嗎?我相信多數人都會對此存疑,但是不管你相不相信,你都該聽聽這個可悲的故事:
克萊德(傑瑞德巴特勒飾)是一個擁有幸福家庭的好人,然而這樣的快樂卻沒能持續到永遠。兩個突然闖入他家的歹徒刺傷了他,其中一名看似主謀的歹徒告訴克萊德:「你無法對抗命運!」隨即不顧另一人的阻止,殘酷的姦殺了克萊德的妻子和年僅十歲的女兒,身負重傷又被綑綁的克萊德無力對抗這一切,終於在承受不住打擊的情況下昏死過去。
【親眼目睹妻女慘死的克萊德,無力和悲憤全寫在臉上】
負責承辦這樁命案的檢察官尼克(傑米福克斯飾)素來以高達96%的定罪率聞名,然而這樣超高的定罪率卻是透過一次次醜陋的認罪協商所換來的!當然,克萊德妻女的命案也不例外,因為缺乏直接證據、加上克萊德在案發後昏倒,證詞無法採信的緣故,想要將兩名罪犯定罪唯一的方法,就是與主謀進行「認罪協商」,只要主謀願意擔任汙點證人指認另一名共犯殺人,他就可以獲得大幅的減刑。但是這樣的結果無疑是讓真正的兇手逃過制裁,這叫克萊德情何以堪?悲傷的克萊德苦苦哀求尼克拒絕這個荒唐的協商,卻遭到尼克直接的回絕。縱然同為人父的尼克也十分厭惡這兩名歹徒的犯行,但他更需要的是偵結這樁案件。
【克萊德含著淚一再懇求尼克,他不願接受這打折的正義】
很快的主謀服刑期滿獲釋,他是這場交易最大的贏家,他告訴尼克「你無法對抗命運!」。另一方面,目睹主謀期滿釋放的克萊德始終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他開始策劃一場屬於他自己的「正義」!
【尼克其實也非常厭惡這種作法,但他有自己的考量】
十年後,克萊德妻女命案的共犯在執行死刑的過程遭逢預料外的劇烈痛苦,死狀悽慘。而案件中的主謀更是被克萊德誘捕,並以河豚毒素將他麻痺之後,讓他只能感覺到痛、卻不能移動,接著以自製的刑具將之慘酷虐殺,當然這一切都在他的腦海中演練過無數遍,這只是他整個計畫的第一步而已。
【克萊德調包了行刑用的毒藥,讓歹徒在極度痛苦下死去】
在兩個歹徒慘死後,尼克立刻聯想到克萊德,因此派出大批警力捉拿克萊德,克萊德也毫無反抗的接受逮捕,因為這其實都在他的構想之中!入獄後的克萊德一邊運用「認罪協商」來考驗這個沒有正義的司法體系,一邊殺害那些曾和主謀進行過「認罪協商」交易的腐敗司法人員,而尼克究竟有沒有辦法阻止殺紅眼的克萊德呢...
故事先說到這邊,接下來就進入地雷區囉
《重案對決》是一部很好看的電影,來看看他有什麼值得討論的:
當正義無法伸張、當正義變得矛盾→
正義的價值應該是《重案對決》最主要的核心問題!導演和編劇拋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認罪協商」的合理性!事實上認罪協商真的是一個權宜之計,在找不到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只有罪犯的自白能夠將他定罪,因此檢察官不得不給罪犯一些好處讓他們願意承認犯行,但這樣的作法無疑是跟犯人妥協!《重案對決》點出了這一點,依靠協商換來的這種「打折的正義」究竟還有沒有意義?當然,隨著劇情的發展,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另一段我很喜歡的部份,是當克萊德因殺人罪被押往法院受審時,尼克以克萊德有逃亡之虞強烈要求法官將他收押,原本決定採信尼克的法官,卻在克萊德說出一連串聲稱司法「違反人權」和涉及「滑坡理論」的抗告後,立即改變了法官的判決,改判克萊德當庭開釋。沒想到這剛好正中克萊德的下懷,他開始憤怒的指責法官,就是這樣無腦的判斷才會讓殺人犯通通逍遙法外!!確實,腐敗的司法人員才是造成治安混亂的真正原因,也是間接殺死克萊德妻女的兇手!克萊德揭露了司法的漏洞,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想過一個犯人竟然可以這麼草率就獲得釋放,法律根本無力保護好人。
【憑著三言兩語就能讓你釋放我,這也難怪治安會如此敗壞】
當然,克萊德在獄中所進行的一連串殺戮並不是為了復仇,而是為了喚醒社會對司法弊病的重視,不過到了最後克萊德開始失控,他原本所秉持的「正義」也開始扭曲,而尼克又再度出面阻止了克萊德,這應該是想表達所謂的「邪不勝正」吧,只是當電影演到最後,正義的界線真的已經很模糊了!
枉費鋪成,顯得虎頭蛇尾的劇情→
《重案對決》最讓人可惜的,大概就是劇情略嫌虎頭蛇尾吧!故事前段的鋪成非常用心,克萊德如何從受害者轉變成加害人的心境變化和過程都描述的很精采,甚至在他殺死兩名歹徒和與尼克進行協商的地方都非常有力量。然而隨著克萊德的失控,劇情也開始跟著失控...
一開始有提到克萊德是一個從事機械製作的工程師,還得到不少專利,因此他透過精密的儀器殺人、或是擁有特別聰明的頭腦這些我都可以理解,也很合理!但沒想到劇情突然安排一個線民,告訴尼克其實克萊德真正的身分根本不是什麼工程師,而是「超級殺手」,他假如要你死,那你就死、定、了!......我必須要說,這段真的太讓我傻眼了,一個傷心欲絕的平凡父親去對抗龐大的司法應該是這部電影的主軸才對啊!觀眾也會自然的把自己投射到克萊德身上,因為我們都是無力的小市民。然而如果克萊德根本是個超級殺手,那我們和克萊德之間最大的共同點「平凡和無力」就完全被剝奪了,觀眾和主角的距離反而一下被拉開了!
【如果克萊德是個超級殺手,那到底尼克和他誰才是弱勢的一方?】
此外,電影的前段都沒有提到克萊德是個有錢人,他被闖入的房子看起來也蠻普通的。但故事發展到最後,克萊德竟然變成一個富可敵國的有錢人,他還買下了監獄附近的一座大倉庫,把監獄裡每間個人房都挖通,好讓他可以自由穿梭於監獄和倉庫之間。我不知道挖地道需要花多少時間金錢,可是監獄是這麼容易被挖出通道的嗎?還都沒人發現?這也難怪治安會不好了!更不要說克萊德安裝在市政府議會廳下的炸彈,不但一下就被尼克拆解,甚至還被尼克偷偷搬回克萊德的牢房裡,好在最後炸死克萊德!看過新聞的人都知道,炸彈是需要拆彈小組下去拆的,而且既然尼克都已經拆除了,有需要特地裝回克萊德的牢房,讓他自食惡果嗎?我只能說,一切都是為了給劇情一個結局而結局啊!
【結局只能用急轉直下來形容,實在是枉費了前面精采的鋪陳】
抱怨歸抱怨,其實我給《重案對決》的評價還是很正面的,他想要探討的議題真的很值得我們去關注。演員的演技也很棒,傑瑞德巴特勒把克萊德的脆弱和憤怒都演得太棒了!如果把這部電影視為是一部純商業片,那他真的很成功,劇情精彩、節奏緊湊!總而言之我是很推薦大家去看的唷!喜歡這類題材的人千萬不要錯過囉!
對了,聽說身兼製片的男主角傑瑞德巴特勒本來是要演傑米福克斯的角色,一直到開演前才決定和他互換角色!除此之外呢,傑瑞德在這部電影裡也貢獻了他健美的身材,劇情裡是為了證明他沒有反抗的意圖,願意接受警方的逮捕而脫個精光;劇情外當然就是為了回饋觀眾嘛~!所以一定要貼上來宣傳宣傳囉
【更往下的PART就請到電影裡觀賞吧XD】

莫名其妙的轉折 本來很有力道的重拳 變成了特效剪接的浮誇攻擊 一開始的訴求很硬! 後來感覺在看科幻片了....
這部電影的概念很棒,主題也很有話題性 前面一連串的鬥志角力真的很過癮 不過結尾像是為了結尾而結尾,的確是可惜了一部好電影!
是啊 橫插一腳的感覺 把感覺都破壞了
這部片其實對法律的批判性很強啊!
"英文版" 所傳達的,主角另一身份是:「幫美國政府處理軍隊或特務殺不了的人」,用電子專長幫助美國政府完成任務的幕後「大腦」的角色,是個好人,而非「超級殺手」。 是否臺灣字幕誤導人了 ‧‧‧
主角一直是有錢人,劇情一開始就有提到主角擁有兩打以上的專利,所以不愁吃穿,加上後來透露的另一幫政府工作的身份,想必很富有。主角花十年籌劃一切,讓地道的劇情看似也不無可能 ‧‧‧
以下是尼克與搭擋見線人的對話 搭檔:克萊德的政府合約收入讓我很不安, 所以我利用關係,我們現在要見一個人。 尼克:是誰? 搭檔:一個幹一些骯髒工作所以我們能擁有美國夢的人。 線人 (美國間諜):莫非克萊德終於控制不住 (生氣了)?某人一定是真的惹惱他了。 搭檔:你為他工作嗎? 間諜:首先,我從沒出現在這裡,也沒跟你們說過話。 搭檔:告訴我們,現在我們面對的是那號人物,他是間諜還是‧‧‧ 間諜:間諜可多了,我就是一個。克萊德是頭腦,他是智囊那種。他的專長是低衝擊任務。 尼克:這是比較好聽的方式說克萊德的專長是殺人的意思嗎? 間諜:我們殺人,克萊德負責運籌帷幄,那是他的天賦,而且他是最棒的。有一次我們有一個困難的任務,我們用了導彈、掠食者和甚至B2轟炸機,花費幾百萬在炸彈上,還是無法傷到那個壞人。所以我們找了克萊德,來解決我們的問題。克來德發展出某種高科技纖維裝置,然後放進一個領節裡。兩天後,壞人的老婆回家後發現壞人已經窒息死在廁所。我要說的是,要假設克萊德能看到和聽到你們的所有事。 尼克:不,我們已經把他關起來了,保安最嚴密的牢房。 間諜 (笑):他被關起來是因為他想被關起來。他是天生的謀士,他的每一個行動都有目的。他殺了獄友你們覺得是隨機的嗎?不,那只是一顆棋子。如果我是你們,我會找下一個線索,任何跟這案件有關的人,他都會去找他們。 尼克: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無法阻止他? 間諜:走進他的牢房,往他的頭射一顆子彈。除此之外沒有辦法。如果克萊德要你死,你就會死 (間諜離開)。
原來如此,謝謝你這麼用心還整理出對話!
這部電影一開始的設定就是胡扯了。一般大眾會認為,就是兩個人進屋打劫,並姦殺了屋主的太太跟女兒,所以兩個人一起犯了搶劫、強姦殺人罪。錯!大錯特錯! 從法律的觀點,應該這樣來解讀:胖、瘦兩匪闖入屋主屋內,犯了私闖民宅罪;用束帶將屋主綁起來;犯了妨礙自由罪;毆打屋主並刺傷他,犯了傷害罪;搜刮財物,加上之前的行為,構成強盜罪(非法將他人財務占為己有,又分為竊盜、搶奪、強盜,這個案件中屬於強盜罪),若強盜罪成立,依競合原則(一行為觸犯數法律,從一重處之),前面的私闖民宅、妨礙自由、傷害等會被最後的強盜罪吸收,而且胖、瘦兩匪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 重點來了:之後胖匪強姦了女屋主,這胖匪犯了妨礙性自主罪;之後殺了女屋主,犯了殺人罪,妨害性自主與殺人並沒有行為上的因果關係(強姦不是殺人的手段、殺人也不是強姦的目的),所以沒有競合的問題,應兩罪併罰,這部份對小女孩的暴行亦同。但瘦匪呢?從頭到尾,這些暴行他都沒有參與,還試圖阻止胖匪,所以既非共犯,也非幫助犯,這一部份根本不關瘦匪的事。縱然後面有認罪協商,也只就強盜罪的部份有效,後面的強姦跟殺人,只有胖匪有做,要指認誰?難道胖匪要指認自己?而且就算胖匪栽贓瘦匪強姦殺人,因為沒有其他事證,瘦匪的強姦跟殺人罪也不會成立(劉銘漢夫婦命案,也就是知名的蘇建和案就是類似這樣的狀況)。 這部電影設定上錯誤的地方還很多(例如沒有交代入室強盜是預謀還是隨機?這個動機問題在司法審判上很重要;認罪協商不是讓輕罪指認重罪,而是讓重罪指認輕罪......),就不一一討論了,當戲看看就好,可不要以為司法真的都是這樣運作。
這段法律分析實在太專業了! 照這樣看來,《重案對決》的編劇可能沒有做足功課,犯下了很基本的錯誤,我對法律的了解不多,真的長知識了!謝謝你=)